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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已在中国海关总署进行了“北极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现已被海关总署确认。目前烟台北极星钟表进出口有限公司是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唯一合法授权许可使用“北极星”商标的进出口公司。在未通过烟台北极星钟表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或未经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北极星”商标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将依法对进出口货物予以没收并给予侵权企业处罚。 烟台北极星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提供侵权行为信息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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